从国内媒体援引的西班牙《世界报》的报道来看,此次工行马德里分行卷入的洗钱案可能非同小可。西班牙参与调查的一位负责人认为,“工行马德里分行存在一个完整的犯罪网络。”该犯罪团伙的走私行为表面上是合法的,因为工行“帮助”他们非法从西班牙向中国转账。报道称,此次反洗钱行动与去年5月西班牙宪兵行动组、海关警察、税务局等多部门联合发起,针对马德里华人走私、洗钱开展的“蛇行动”有关。在“蛇行动”中,共有三十余人被逮捕,其中包括二十多名华人和数名西班牙海关人员,他们从中国购买货物,利用虚假的低价发票、与海关人员的关系将其带进西班牙市场,涉案金额达2.5亿欧元。另据国内媒体报道,当时被捕的华人绝大多数是从事进出口贸易及物流、清关等相关行业的浙江青田籍和温州籍华商。
相关报道显示,西班牙有关部门为去年开展的“蛇行动”进行了长时间周密部署,提前两年就根据欧盟海关部门提供的线索,对涉嫌从事非法贸易和清关活动的旅西华商展开了调查。警方通过窃听、跟踪等手段以及大量的数据分析,掌握了相关华商涉嫌洗钱、偷税和有组织犯罪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大量证据。当时的调查表明,涉案华商从中国进口服装等货物时,采取故意向西班牙海关和税务部门少报和瞒报货值的方式偷逃税款,然后通过化整为零、人工携带和虚假交易等方式将少报和瞒报的货款发往国内供货商。为满足部分旅西华商的不法需求,当地华人成立专门的“皮包”公司,提供非法清关和洗钱服务,并从中收取一定金额的“手续费”。在巨额利益的驱使下,西班牙华人仓库区逐渐形成了一个庞大而复杂的洗钱犯罪网络,为持有非法收入的华商提供清关、逃税、汇款等一条龙服务。
一位华人律师曾指出,“蛇行动”只是系列案件调查工作的开始,除了当时已被查抄的数十家华人公司,西班牙警方和检察部门还将对另外100多家旅西华人公司发起调查。大半年后,在西班牙国民警卫队和反腐败检察官办公室开展的本次行动中,工行马德里分行有包括行长在内的5名管理层人员被带走,据西班牙《国家报》报道称,其中一人曾与去年马德里警方打击的华商洗钱团伙有关联。西班牙警方透露,“本次行动不仅是寻找该银行洗钱的证据,更是要彻底铲除这一洗钱链。”随着调查不断深入,有关该案的更多详情应该还会陆续披露出来,工行马德里分行的几名高管是被冤枉还是确有法律责任,届时也可一见分晓。
事实上,这并非中国国有商业银行首次在海外惹上洗钱官司。2015年6月20日,据多家外媒报道,意大利佛罗伦萨一名检察官向法院提交诉状,控告中国银行米兰分行以及297名个人洗钱和逃税。该名检察官称,上述人员将来自品牌造假、贪污、非法剥削劳工所得以及逃税等犯罪活动的收入,通过Money2Money(M2M)汇款公司在几个意大利城市的办事机构私运到中国。诉状指控,期间中行米兰分行的4名经理不汇报可疑交易,掩盖资金来源和流向,帮助M2M汇款公司将22亿欧元(另据报道,涉案金额为45亿欧元)现金汇到中国,并从中获得逾75.8万欧元手续费。数日后中国银行发布澄清公告称,事件缘于中行米兰分行于2012年收到意大利司法机构的通知,要求其就所办理的向中国转汇款业务的合规性配合调查。据最新消息,该案将于今年3月份开庭审理。
而在2015年7月,中国建设银行在美国纽约的分支机构也因反洗钱措施不力,而被美国监管部门警告。据美媒报道,美联储要求建行签署一份文件,承诺在遵守美国法律方面做出改进,包括对监管部门提出的资讯要求作出回应,识别风险客户,追踪交易数据,记录并调查可疑行为,以及监督与其他银行的所谓代理账户等。这也是美联储首次对中国四大国有银行之一采取强制行动。尽管不包含罚款,但若建行仍疏于解决问题或被查出违反美国反洗钱法律,监管部门可做出追加处罚。
现代各国法律对洗钱的解释不完全相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由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加拿大、比利时、瑞典等十国的中央银行于1974年底共同成立的,作为国际清算银行的一个正式机构)从金融交易角度对洗钱进行了描述:犯罪分子及其同伙利用金融系统将资金从一个帐户向另一个帐户作支付或转移,以掩盖款项的真实来源和受益所有权关系;或者利用金融系统提供的资金保管服务存放款项,即常言之“洗钱”。
狭义的洗钱是指为了掩盖犯罪收入的真实来源和存在,通过各种手段使其合法化的过程。这些犯罪活动主要包括:贩毒、走私、诈骗、贪污、贿赂、逃税等。广义的洗钱除了狭义的洗钱含义外,还包括把合法资金洗成“黑钱”用于非法用途、把一种合法资金洗成另一种表面也合法的资金(以达到占有目的)、把合法收入通过非法途径跨境转移等等。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全球每年非法洗钱的数额约占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2%至5%,介于6000亿至1.8万亿美元之间,且每年以1000亿美元的数额不断增加。
洗钱的方式多种多样,银行在其中起到的作用不一定是内部人员有意的“为虎作伥”,一些看起来合法合规的业务,也可以成为不法分子的洗钱渠道。中国银行的一项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优汇通”就曾被指涉嫌洗钱。根据媒体披露的宣介资料,“优汇通”业务是指,客户通过中行广东分行办理跨境人民币汇款,同时授权境外银行为其以约定汇率将该笔人民币款项兑换为指定币种、金额的外币资金,再汇至境外收款人的业务。开放的范围是以投资移民或海外购置房产为资金用途的汇款;“通过‘中银财富优汇通’服务可避免客户将超过年限额5万美元的资金通过非正规渠道进行跨境的汇款,保证客户的资金安全。”所谓“年限额5万美元”,是指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个人年度结汇的限制。2014年7月,央视报道中行“优汇通”业务避开外汇管制,涉嫌协助客户洗钱和在投资移民的过程中偷偷向海外转移资产。对此,中行回应称,“优汇通”是经向有关监管部门汇报,在试点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基础上,在符合监管原则的前提下,先行先试的业务。不过在央视发表相关报道次日,广州、珠海等多家中行广东地区支行就表示“优汇通”业务已经暂停,而监管部门对该业务也没有最终定论。有业内人士指出,“优汇通”出现的背景是日益兴起的投资移民热。一直以来,在资本项没有放开的情况下,个人境外投资的资金业务就长期游走在灰色地带。尽管“优汇通”要求客户对象不得是国家公务员、政府官员及其亲属在内的敏感人群,但它确实容易让人产生贪腐分子借此向国外转移资产的联想。
财经专栏作家宋聆曾撰文指出,反洗钱是金融机构最难做的工作之一,主要原因有:一、所有金融产品都可能被作为洗钱工具,越是创新型业务越是如此;二、反洗钱工作是一项纯粹的增加成本的工作,根本不可能创造利润;三、反洗钱工作需要极专业的人力与极丰富的经验。并且,任何监管都具有滞后性,而业务是动态的。虽然监管部门要求每一个产品上线都需要做反洗钱风险评估,也需要对业务进行动态跟踪。但除非对业务十分精通,否则很难识别这些“猫腻”。而国内金融机构具体做业务的人员往往层级最低,尤其在绩效指标面前,很难去考虑洗钱风险的问题。
金融危机以来,美国监管机关对银行(主要是外资银行)的反洗钱处罚动辄上亿,其主要原因是内控缺失,可能被作为洗钱工具。宋聆认为,在这一点上,中国的金融机构“幸福”得多。现阶段,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就是法律法规规定什么,金融机构就做什么。只要业务经过报批,银行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开展。事实上,境外受罚的金融机构也并非没有做到业务合规,而是因为内控确实有漏洞,这与业务是否经过审批、报备,是否创新型业务毫无关系。
根据反洗钱法,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管工作,虽然这一部门实际就是央行,但在法律上并未明确。但自从与“三会”分家后,央行对金融机构的直接权威已大大下降。在反洗钱的问题上,三会自觉地把位置摆在了“配合者”上——与反洗钱要求未能内化到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中一样,反洗钱监管也显得松散无力。还有最现实的一点,在行政级别上,一行三会相比四大国有银行,也仅仅高了半级,监管处罚绝非易事。
总之,专业人才不足、激励机制不够、处罚震慑不力、监管责任不明等等,都是目前中国金融业反洗钱工作面临的困难。工行、中行在海外闯祸惹官司,很难说与国内监管的疏漏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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