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东森新闻云12月6日报道,网友爆料台北县某初中女老师和比她小14岁的初三学生谈恋爱,有传言称2人还在学校体育馆里发生性关系,事后男生还向同学炫耀与女老师性爱的过程,渲染得如A片情节,让这起师生不伦恋曝光。
网曝女老师给男同学喂母乳 两人体育馆激情啪啪如A片(网络配图)
据悉,涉事女教师是前跆拳道选手,现年29岁,已经离婚近3个月,传言称她正在和班上的一位15岁的初三男生谈恋爱,两人曾在学校体育馆发生关系,女教师还脱衣给男学生喂母乳。事件被传开后,家长们觉得女老师的行为实在龌蹉不堪,于是向校方和台北县政府教育局投诉。
家长们认为,为人师表,即使和学生互有好感、产生感情也要有所克制,不该与未成年学生发生性行为。这样的行为实在让人难以理解,该女老师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然而根据台湾“法律”,对与14岁以上、未满16岁的男女性交者,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北县政府教育局表示,该女老师目前主动请假在家接受“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调查,若调查属实,校方会依法将她解聘。
台北县教育局主任秘书黄静怡表示,教职人员若涉及“妨害性自主罪”,“依法”将遭解聘并通报台“教育部”,台“教育部”将把惩处情况转达到各教育单位,使得受惩处的老师难以重返教育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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