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传旺身体逐渐康复。
德州新闻网讯(晚报记者 胡兵)去年7月份,杜传旺因为被工友“充气”身体遭受重伤,之后一直在北京的医院治疗。近日,杜传旺被伤害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某和赵某分别被夏津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和五年九个月。两被告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传旺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 1124217.08元,两被告人互负连带责任。一审判决下达后,两名被告人当庭未提起上诉。
2012年6月30日20时许,夏津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13岁男孩杜传旺家人报案:杜传旺被人用充气泵喷伤。
杜传旺被送到夏津县人民医院抢救,在重症监护室没有脱离生命危险。经诊断,杜传旺的大小肠出现了20多处破损、穿孔,多个内脏器官严重受伤,出现胃出血、肝功能减弱等症状。
杜传旺的事情经本报报道后,引起了广泛关注,众多好心人给他捐款捐物。同时,本报也为救助杜传旺组织了报纸义卖募捐活动。杜传旺事件在新浪、腾讯、猫扑等门户网站和相关论坛引发激烈争论,全国各地的网友对这个夏津男孩给予关注。在广大网友的帮助下,2012年7月12日上午9时许,北京120急救中心车辆出发前往夏津县人民医院,将杜传旺接到北京救治。
2012年7月13日,杜传旺脱离生命危险。同日上午,夏津县公安局公布审讯细节称,涉嫌故意伤害的陈某和赵某已被批捕。
目前,杜传旺仍在北京医院接受治疗。杜传旺的父亲杜舍厚在电话中介绍说,杜传旺经过四五次手术治疗,主要是造路回肠和脸部的腮腺手术,身体逐渐康复。在治疗期间,杜传旺一直吃流食,经过治疗,他已经能独立行走。后期的治疗重点是给杜传旺镶上牙、做好鼻子,这样他就能吃东西了。
据了解,“充气”男孩杜传旺被伤害一案,经夏津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由夏津县法院依法审理。
法院审理认定,2012年6月30日9时许,在夏津县某汽车配件销售中心外,被告人赵某和陈某因琐事,想用风炮管喷被害人杜传旺。两人先后持风炮管丝头喷被害人杜传旺腋窝、臀部,高压气体自肛门进入杜传旺体内,致被害人杜传旺重伤,造成杜传旺身体四处五级、七级、八级、十级伤残。
该案于今年7月19日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赵某犯故意伤害案,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两被告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传旺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1124217.08元,两被告人互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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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传旺事件回顾
2012年6月30日,杜传旺与赵某、陈某三人在夏津县某汽配厂门市部门前修理汽车,赵某正在用拆掉风炮的充气管吹掉离合器上的灰尘。在玩闹过程中,赵某和陈某用充气泵向杜传旺的肛门处喷气,强大的气压瞬间击穿了杜传旺的身体。
2012年7月10日至15日,本报对杜传旺事件做了系列报道,引起了广泛关注,杜传旺的事情在新浪、腾讯、猫扑等门户网站和相关论坛迅速引发激烈争论和广泛的关注。2012年7月12日上午9时许,北京120急救中心出发前往夏津县人民医院将杜传旺接到北京救治。2012年7月13日,杜传旺脱离生命危险。同日,夏津县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审讯细节。2012年7月15日,本报组织报纸义卖活动为杜传旺募捐。
相关链接:汇聚爱心,社会关注杜传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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